今天是我生日,
先祝自己生日快樂。
然後,上週不小心求婚了...
事情是這樣的...
某天我跟瓊玉講電話,
(背景介紹:瓊玉年底要結婚,我們在聊這件事)
然後瓊玉冷不防跟我說明年是孤鸞年。
這件事有點震驚到我,
因為我本來想說搞不好明年來結個婚之類的,
如果明年沒辦法結婚,
那就要等後年了,
突然感覺很久。
不知道為什麼,
我就想說來結個婚好了,
反正也老大不小了。
然後我就上網查了結婚要準備的事,
原來很簡單,
去法院公證就好,
帶印章、身分證,繳1000塊,
然後隨便找兩個證人。
當場我就決定生日那天來結婚最好了,
生日那天滿有紀念價值的。
然後我又很理智地想說不知道生日那天是不是好日子,
結果上網一查農民曆,
宜嫁娶ㄟ,
馬上覺得老天爺應該就是要安排我生日那天結婚了!
一切真是太美好。
於是我開始找證人,
怡均跟王妹都很配合地願意把禮拜三挪出來借我,
這下子就只剩還沒跟老黃講了.....-_-
第二天,
我找到老黃,
興匆匆地跟他說:「你禮拜三有沒有空啊?」
老黃:「幹嘛?」(邊穿襪子,準備出門上班)
我:「去結婚啊!我們只要到法院,我查好地址了,帶身分證跟印章還有1000塊,我證人都找好了哩!(興奮)」
老黃:「你想太多了吧!」→穿鞋→出門→碰!!!
..............楞......................
好吧,
我是有點衝動,
不過結婚不就這樣的嘛?!
可惡,
當時我心裡還想說:「哼,你以後就不要來求我!!!」
不過又馬上覺得,搞不好老黃真的不會來求我>_<
總之,
結婚這個念頭從頭到尾只出現大約半天,
然後這件事被瓊玉知道後,
還被醜化成我向老黃求婚遭拒...十分有某報頭版頭大標的感覺!!!
2 comments:
哈哈,這比我姊的火鍋店求婚還好笑
不過現在不是從儀式婚改成登記婚了嗎?
我記得剛改的那這子
有很多人問以後法院公證結婚還辦不辦?
法院的回答是
雖然公證結婚已經沒有法律效力了
但因為很有歷史意義所以還是保留
不過提醒大家還是要去登記才有效
結論是你應該拉著老黃去戶政事務所才對吧
怎麼求婚被妳寫的那麼好笑....
有沒有後續啊?
不過我也被嚇到了.
雅蘭妳真的頗衝動派的喔!哈哈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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